湖南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将于9月底截止,为进一步服务高企创新发展,让我们深入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精准申报。
一、高企定义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认定为高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满分10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企业成长性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企,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企(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
(二)政策支持
1. 对列入湖南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的通知》(湘财教[2024]44号)
2. 高企可享受各级相关优惠政策,是争取各类科技项目的重要加分项。
(三)金融助力
1. 高企经知识价值评价,可纳入湖南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企业库,并享受优惠利率贷款。
2. 高企资质是反映企业创新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更易获得市场和投资者青睐,是企业登陆科创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的“入场券”,拥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优先权”。
(四)提升企业竞争力
1. 高企资质是国家对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的权威认证,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品牌名片,对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度具有显著作用。
2. 获得高企资质会便利企业的市场推广、招投标等工作,并在招商引资、用地用房、招引人才等方面有诸多优势。
四、联系方式
芙蓉区科工局 84683300
天心区科技局 85899647
开福区科技局 84558289
雨花区科技局 85880249
望城区科技局 88080982
长沙县科技局 84024012
浏阳市科技局 83636110
宁乡市科技局 88981255
湖南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 88999418、88995339
长沙市科技局技术创新处 88666993